據農業農村部8月23日消息,農業農村部在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336號(農業水利類395號)提案答復的摘要中表示,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穩定生豬生產基礎保障政策,繼續加大對中小養殖戶的幫扶帶動;進一步發揮龍頭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養殖場戶改變傳統的生產方式,發展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促進中小養殖場戶融入現代生豬產業體系。
此外還指出,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設計,加強規劃引導和規范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大規模養殖場健康有序發展;制定出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編制指南,以畜牧大縣為重點編制實施規劃;開展相關標準執行情況調研評估,適時啟動標準制修訂工作;繼續落實好糞污資源化利用、養殖項目環評和養殖用地等政策措施,為生豬產業穩定發展提供保障。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336號(農業水利類395號)提案答復的摘要
一、關于繼續支持以家庭為核心的中小散戶適度養殖
201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明確提出要積極帶動中小養殖場(戶)發展。近年來,我部在推動生豬生產加快恢復過程中,把帶動中小養豬戶發展作為生豬補欄復養的重點工作。一是指導各地發展由龍頭企業牽頭、農民合作社跟進、中小養殖戶參與的生豬產業化聯合體,把中小養殖戶組織起來,依托龍頭企業的技術和市場優勢,帶動中小養殖場戶增產增收。二是組織實施龍頭企業帶萬戶生豬產業扶貧項目,加大生豬規模養殖場建設補助項目支持,推廣“公司+農戶”、托管租賃、入股加盟等模式,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大帶小”金融服務模式,支持龍頭企業帶動中小養殖戶發展標準化生產。三是加強對中小養殖戶的指導培訓,組織基層畜牧獸醫機構、科研院所、產業技術體系和行業協會等,赴各地開展巡回講座,舉辦在線培訓班,免費發放技術手冊、口袋書和明白紙等資料,指導中小養殖戶提高飼養管理水平和動物疫病防護水平。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穩定生豬生產基礎保障政策,繼續加大對中小養殖戶的幫扶帶動;進一步發揮龍頭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養殖場戶改變傳統的生產方式,發展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促進中小養殖場戶融入現代生豬產業體系。
二、關于對規模化養殖企業設置有梯度的準入資格
標準化規模養殖是現代畜牧業的發展方向。近年來,我部通過加大項目支持、加強科技支撐、強化監督管理等綜合措施,推動規模養殖水平不斷提升。2020年,全國畜禽養殖規模化率達到67.5%,比2015年提高13.1個百分點。特別是本輪生豬生產恢復過程中,生豬行業涌現出一批年出欄10萬頭以上的大規模養殖企業。但是從我國國情看,發展大規模養殖企業,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產業發展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消費習慣等多重因素,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因地制宜發展規模化養殖。這為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為引導規模養殖規范有序發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畜牧法明確了養殖場應具備的條件,包括生產場所和生產設施、技術人員、動物防疫、廢棄物處理和利用等方面要求,動物防疫法對養殖場應符合的防疫條件做出具體規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專門對規模養殖場養殖污染防治作出系列規定。自然資源部出臺文件,對保障生豬養殖用地需求、規范用地取得作出明確規定,各省還根據實際制定了具體實施辦法。這些規定從畜牧業生產的不同環節,對包括大型規模養殖企業在內的規模養殖場提出了應當具備的資格要求,同時還明確了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為規范大規模養殖企業發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落實好現行管理措施,不僅有助于引導大規模企業規范有序發展,而且全面貫徹了中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能夠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生豬產業加快提檔升級。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設計,加強規劃引導和規范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大規模養殖場健康有序發展。
三、關于細化養豬企業的環保準入標準
近年來,我部會同生態環境部不斷加強生豬養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行年出欄5000頭以上規模場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截至2020年底,全國有3044個養殖場采用告知承諾制審批。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畜禽糞污還田利用要求強化養殖污染監管的通知》,明確了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有關標準和要求,督促養殖場(戶)履行糞污資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強化糞污還田利用過程監管。2020年,中央財政支持畜牧大縣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實現畜牧大縣全覆蓋,同時探索在非畜牧大縣開展糞污治理。2021年起,啟動實施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重點支持糞肥利用環節,大力推動糞肥還田,實現種養結合循環利用。您提出的有關建議,地方可結合實際按規定統籌予以支持。
在規范防控非洲豬瘟的養殖用地方面,2019年,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將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理、檢驗檢疫等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進行管理。考慮到全國區域差異比較大,各省份可根據生產規模和建設標準合理確定各類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出臺具體實施辦法。養殖場配套的自用飼料生產及洗消用地符合設施農業用地使用條件的,可按照通知要求及各省份具體實施辦法辦理。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編制指南,以畜牧大縣為重點編制實施規劃;開展相關標準執行情況調研評估,適時啟動標準制修訂工作;繼續落實好糞污資源化利用、養殖項目環評和養殖用地等政策措施,為生豬產業穩定發展提供保障。
聯系部門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010-59192843
(來源:農業農村部)